审核时间:
5月14日---5月31日 工作日办理
(上午9点-11点,下午2点—4点)
审核地点:
1、和义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西侧窗口。
2、租住房入户核查登记在各社区办理。
审核标准:
按照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发布的丰台区非京籍幼升小审核细则为准。
自有住房审核流程:
一、5月14日—31日期间的工作日,街道办事处窗口初审。
二、初审材料:
1、房产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2、全家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。(首页、父母、学童页的复印件,如不是一个户口本需准备结婚证、出生证明原件、复印件)。
3、父母北京市居住证原件、复印件。(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)
4、父母双方工作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
5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原件。(表格必须为丰台区发布的标准格式,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,社区、村委会公章无效。儿童照片处需要加盖公章)
三、初审合格后,家长于 5月31日前登陆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”填写信息参加网审,自行网上查询审核结果。
租住房屋的审核流程:
一、5月14日—31日期间的工作日,到租住房屋社区开具“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表”。
所需相关材料:
1、房产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2、房主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3、租房合同原件、复印件。
4、父母北京市居住证原件、复印件。(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,地址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。注:居住登记卡有效期截止为4月27日)
5、租房完税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
6、房屋产权人需同意该房在丰台区申请入学,并在入户核查表上签字同意。
二、到街道办事处窗口初审。
所需材料:
1、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表原件。
2、全家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。(首页、父母、学童页的复印件,如不是一个户口本需准备结婚证、出生证明原件、复印件)。
3、工作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(社保权益单和劳动合同,单位需一致)
4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原件。(表格必须为丰台区发布的标准格式,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,社区、村委会公章无效。儿童照片处需要加盖公章)
三、初审合格后,家长于 5月31日前登陆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”填写信息参加网审,自行网上查询审核结果。
网审流程:
一、5月14日至5月31日,经街乡镇初审合格的儿童登录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选择“丰台区”后,点击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”,注册并准确、完整填写儿童及父母双方信息。
二、5月14日至5月31日,审核单位进行复审、终审。
三、审核通过的,登录入学服务平台,进入“小学入学服务系统”,打印《信息采集表》。
(如有变化以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)
和义街道非京籍幼升小审核咨询电话:67904039
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咨询电话:63813947 63840705